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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柴油民企加入中石化改革的重大意义

作者:彭琰    文章来源:新浪博客        更新时间:2014-12-9

中石化集团已出台混合所有制改革细则,其销售公司率先引入30%的民营资本进行重组,实行:产业投资者优先、国内投资者优先、惠及广大人民的投资者优先的3原则。
  这对生物柴油民企而言,是个最大的利好!是生物柴油产业发展的转折点。

1、     生物柴油民企正是优先3原则的目标

  中石化销售公司控制了全国大多数加油站,仅云南省达1100多个,而生物柴油民企一直以来的最大障碍就是无法进入到消费者终端的加油站,这已成为生物柴油产业生存的枷锁。中石化吸收民营资本的优先3原则正是将生物柴油民企作为重组目标:以生物柴油生产链的产业资产作为投资,生物柴油民企的重要原材料是地沟油;这是在产业的源头就惠及民众的社会大问题;又是典型的应该受到鼓励的国内新能源,所以,生物柴油民企完全符合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原则和目标。

  基于此,生物柴油民企应积极主动提出和加入到中石化的改革中,这不仅使民企自己的发展有了质的飞跃,更使这个产业得以健康良性的发展,更重要的是使地沟油具有了最佳出口和有利于百姓的用途。


2、具备竞争性谈判能力的民企才能入选

  中石化引入外部资本将采取多轮评选、竞争性谈判的流程,经过选择和确定投资者及谈判交割两阶段实施。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技术复杂、性质特殊、没有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项目。这种谈判方式虽然公开透明,但灵活性较高的特点给要约方增加了谈判的难度,没有真正商业较量和谈判历练的企业不容易获得竞争力。而较小的民企一直没有这样的机会得到锻炼,尽快强化这种训练是民企重要任务。

   按照中石化改革的整体规划,民企在投资入股方案中需要提出整体商业方案,产品与报价方案,技术性方案及竞争性优势方案。在商业方案中要有知识产权资产的评估价值、商业信誉、商业资质及地沟油回收体系的完善性和其它生物质原料的保证性;在产品与报价方案中要有生物柴油质量保障证据及措施、产品价格的构成及成本降低的可能性、产品供应保障措施及相关财务报告等;在技术方案中要有技术创新优势和团队创新优势以及技术持续完善的可能性。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改变了市场格局向更加市场化迈进,改变了国企的垄断优势,更重要的是让弱小的民企能够感受到法律制度和政策支持的力量,感受到市场化优势的力量,感受到平等与公平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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