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参加完两会的代表和政协委员就建议,发展生物柴油产业,首先要修改成品油管理办法,解决生物柴油销售“卡脖子”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称,政府的职责就是去制定标准,规定油必须炼成什么标准才能在这里卖,有完善的法制体系,各类企业平等竞争,一视同仁。
据悉,生物柴油这个看起来很有前景的行业,在中国发展了近10年却仍没摆脱“合法产品非法销售”的尴尬境地。目前,生物柴油全国产能大约在300万至500万吨,而柴油消费量达1.72亿吨,生物柴油的占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代表和委员们建议,为了加大生物柴油推广力度,应该鼓励环保作业车、公交车、公务车等车辆优先使用生物柴油,提高广大群众对于新能源的认可度。积极协调石油销售企业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承担收购生物柴油的义务,使生物柴油通过成品油销售企业的销售体系进入市场。通过优惠的价格政策和强制性的市场份额政策,培育持续稳定增长的生物柴油市场,促进生物柴油的开发利用、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同时,按照能源的“消费、供给、科技、体制”四大改革创新精神,如果成品油销售垄断企业不愿接纳生物柴油,鉴于生物柴油已纳入国家《成品油管理办法》,建议国家放开生物柴油成品油管理政策,由国家商务部修订《成品油管理办法》,允许由民营企业(生物柴油厂)按照国家《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相关要求,组建生物柴油销售体系,通过成立生物柴油产销一体化公司或生物柴油调合公司,解决国企拒绝采购、混配、销售生物柴油,而民企又无法进入生物柴油销售体系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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