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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柴油处境尴尬 业内呼吁加快修改成品油管理办法

作者:TT    文章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5-3-19
虽然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生物柴油,而由于管理部门未对生物柴油全面市场化推广做出具有针对性和明确性的指导性意见,产得出卖不出的生物柴油令再生能源生产企业运营状况雪上加霜。

  刚刚参加完两会的代表和政协委员就建议,发展生物柴油产业,首先要修改成品油管理办法,解决生物柴油销售“卡脖子”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称,政府的职责就是去制定标准,规定油必须炼成什么标准才能在这里卖,有完善的法制体系,各类企业平等竞争,一视同仁。

  据悉,生物柴油这个看起来很有前景的行业,在中国发展了近10年却仍没摆脱“合法产品非法销售”的尴尬境地。目前,生物柴油全国产能大约在300万至500万吨,而柴油消费量达1.72亿吨,生物柴油的占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代表和委员们建议,为了加大生物柴油推广力度,应该鼓励环保作业车、公交车、公务车等车辆优先使用生物柴油,提高广大群众对于新能源的认可度。积极协调石油销售企业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承担收购生物柴油的义务,使生物柴油通过成品油销售企业的销售体系进入市场。通过优惠的价格政策和强制性的市场份额政策,培育持续稳定增长的生物柴油市场,促进生物柴油的开发利用、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同时,按照能源的“消费、供给、科技、体制”四大改革创新精神,如果成品油销售垄断企业不愿接纳生物柴油,鉴于生物柴油已纳入国家《成品油管理办法》,建议国家放开生物柴油成品油管理政策,由国家商务部修订《成品油管理办法》,允许由民营企业(生物柴油厂)按照国家《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相关要求,组建生物柴油销售体系,通过成立生物柴油产销一体化公司或生物柴油调合公司,解决国企拒绝采购、混配、销售生物柴油,而民企又无法进入生物柴油销售体系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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